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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华体会体育嫌逃税印度对40家中国光伏企业进行调查?企业这样回应

2023-10-30 0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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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光伏产业内有传言称,印度所得税部门正在对中国主流40家光伏企业进行调查,调查理由为涉嫌逃税,调查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印度的经销商。

  一位国内一线光伏企业知情人士回复第一财经记者称:“确有此事,实际已经持续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国内相关光伏企业以协助调查和接受问询为主,没有涉及抓人,目前还没有出调查结果,相关企业的新能源业务都仍在正常开展,未受到影响。”

  “如果后续出了明确结论,比如确有偷税漏税的现象,可能会出‘天价罚单’等。”上述知情人士进一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现在国内光伏组件已出现低于1元/瓦的苗头,组件价格实际已经低于其成本价。后续如果出现有的中国光伏企业因为不堪成本和产业链降价压力在国外市场以类似较低价格出售的情况,那么不排除会有被认定为倾销的风险。”

  另外一位国内一线光伏企业管理层独家回复第一财经记者称,公司目前没有收到审查通知,不过以9月份的数据来看,中国光伏对印度的出口情况非常不错。

  天风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23年9月,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出口印度23.25亿元,同比去年增加1756.4%。

  作为全球第三大光伏装机市场,印度光伏市场需求旺盛。但是,作为中国和美国之外唯一的10GW级以上的光伏市场,印度的光伏市场呈高度依赖进口的特点,尤其是高度依赖中国光伏企业。印度政府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2年,印度进口了价值30亿美元的光伏板,其中92%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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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推动本土化生产制造和摆脱现状,近五年来,印度对华光伏产品的进口存在系列的贸易限制。

  2018年7月,印度财政部发布终裁征税令,对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为期2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间征收25%;2019年7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期间征收20%;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征收15%。

  2020年,印度调查机构进行保障措施复审立案调查,终裁决定将保障措施延长一年,对从中国、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其中,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征收14.90%;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征收14.50%。

  2021年5月,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2年4月1日起,印度对进口的光伏组件及太阳能电池片分别征收40%和25%的基本关税。2022年11月9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提交的终止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调查。

  光伏企业扩产动作频频,引发了市场对行业产能过剩的担忧。同时,光伏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也成为市场的一大关注点。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 10月24日下午,光伏行业龙头上市公司交流座谈会在上交所召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爱旭股份和阳光电源等5家沪深两市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参加,与市场机构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趋势,交流光伏行业市场空间、竞争格局、产能扩张等热点问题。

  与会人士认为,产能过剩是相对的,即落后产能相对过剩、某一时点相对过剩。上市公司的扩产计划会根据市场情况有步骤地实施,与当期实际投产的产能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行业发展空间,业内认为,在推动能源转型的长期需求下,光伏行业将延续快速增长趋势,未来3~5年光伏行业仍将以至少每年25%~30%的增长率扩大市场空间。

  步入2023年,硅料产能大量释放,行业成本压力得到缓解。在此背景下,光伏龙头企业预计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

  光伏一体化企业晶科能源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61.4亿元到65.4亿元,同比增加266.36%到290.22%。光伏组件龙头天合光能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45.63亿元到55.77亿元,同比增加89.94%到132.15%。阿特斯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6亿元至31亿元,同比增107%至147%。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认为,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持续投入研发构建技术壁垒;二是发挥全球化能力和品牌优势,更好满足海外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通过规模化、一体化和数字化生产带来成本优势。

  “公司的竞争优势在于国际化、研发突破以及良好的成本控制。”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表示。

  同时,市场对光伏行业未来技术趋势也颇为关注。业界普遍认为,光伏产业将从累计装机量的“T瓦时代”,迈向年度装机量的“T瓦时代”。

  瞿晓铧认为,2030年或更快的期限内,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量将达到T瓦(1000GW)级别。

  “光储一体化及高比例储能配置将为光伏行业打开新的市场空间,推动平价时代向前迈进。”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认为,光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当能够面向不同应用场景、适应各类客户需求,行业内的技术路线是多元的。

  当前,产能出海已经逐步成为趋势,光伏企业不断加强海外战略布局,也引发了市场对产能过剩的担忧。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光伏企业居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地位,在组件、电池片、硅片等各环节全球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75%、80%和95%。

  对此,爱旭股份董事长陈刚认为,光伏产业从长期来看是一个需求快速增长的产业,技术迭代较快,一旦旧产品无法提供更低的度电成本,就将被优秀产能替代,而高效优质产能并不过剩。

  李仙德也称,在需求增长的确定性前提下,产能充裕有利于市场竞争,推动全行业提质增效。

  “我们走出去,核心围绕着低成本创新,不能盲目布局。”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说。

  据了解,目前多家光伏龙头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签订投资意向书。曹仁贤称,中国光伏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紧密协同,中国光伏企业应当把握住全球能源转型的新机遇。

  “我们过去不断地和国外贸易保护进行斗智斗勇,过程中大家发现,我们的收入增长更好了。面对多元的贸易保护,我们也已经有了预判和准备,有了更好的全球化供应能力,包括产能布局和服务能力。”高纪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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