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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兴科技:创始人逝世公司的董事曾对“大小姐”股权激励现产品毛利率不足10%|IPO观察华体会体育

2023-10-24 2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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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儒兴科技”)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拟主板IPO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公司此次欲募集15亿元分别用于高性能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浆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钛媒体APP注意到,儒兴科技的创始人在IPO申报前夕突然逝世,现由其女儿带领着公司向上市发起冲击。有意思的是,在儒兴科技创始人还在世时,公司的董事却突然向“大小姐”股权激励。经营方面,儒兴科技产品的竞争力持续下滑,目前其产品的毛利率已不足10%。

  儒兴科技成立于2000年,由许显昌、金惠玲与梁伟泉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20%,其中金惠玲系许显昌委托其持股。

  随后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许显昌一直是儒兴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直至2022年11月,许显昌逝世,其持有儒兴科技30.7901%(11084.45万股股份)股权发生继承,许显昌配偶金惠珍放弃其可继承份额并由女儿许珊和儿子许坚继承,根据金惠珍、许珊、许坚签署的《股权分配协议书》,许珊取得7684.45万股股份、许坚取得3400万股股份。至此,许珊持有儒兴科技26.2721%的股权,成为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与此同时,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许珊通过直接持有儒兴科技26.2721%的股份、许坚委托其行使儒兴科技9.4444%的股份表决权以及同夏国锐、许瑾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支配儒兴科技50.4694%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的实控人。

  需要说明的是,儒兴科技提交的申报稿于2023年6月被深交所受理。那么,作为儒兴科技的创始人许显昌的逝世是否会对公司的IPO进程存在不利的影响?以及创始人的逝世是否经营发展,公司战略等方面造成不利的影响?

  钛媒体APP注意到,实际上,早在上述股份继承之前,许珊就已经进入了儒兴科技的股东名单。2021年7月,廖晖、张宇鑫分别向许珊转让其持有儒兴科技的部分股权;同华体会体育时间,张维国、刘楚楚也将持有儒兴科技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了许瑾。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许珊、许瑾分别持有儒兴科技5.6%、2.52%的股权,分别位列公司的第六大股东、第七大股东。

  有意思的是,儒兴科技在申报稿中自述,上述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是为表彰总经理许珊、副总经理许瑾对公司过往的贡献,2021年公司对其二人进行股权激励。上述合计股权转让812万股,以公司前次投资者入股增资的价格28.05元/股作为公允价格,减认购价17元/股,差额乘以合计授予股数一次性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8972.6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4月至2021年11月,廖晖、张宇鑫均在儒兴科技担任董事的职务。看到这就令人感到疑惑,为何董事廖晖、张宇鑫要向董事、总经理许珊进行股权激励?以及上述的股权转让为何还会涉及到近900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时,2021年7月许显昌还在世,为何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不是由其进行,反而是由廖晖、张宇鑫等进行?

  对此,深交所也要求儒兴科技结合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说明廖晖、张宇鑫、张维国和刘楚楚向许珊、许瑾进行股权激励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转让股东是否真实出资,受让股东是否真实支付,资金来源及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现有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儒兴科技主要从事光伏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子浆料产品覆盖晶硅太阳能电池银浆和铝浆,主要产品包括背面银浆和铝浆,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从产品上看,儒兴科技主要拥有银浆、铝浆等两大产品,其中银浆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78亿元、20.47亿元、20.43亿元、13.65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2.07%、75.27%、72.32%、75.61%,为公司的第一大产品。

  钛媒体APP注意到,儒兴科技银浆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08%、11.19%、9.99%、9.4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4.06%、11.32%、10.97%、11.09%。可见,儒兴科技银浆产品的毛利率在持续下降,且均始终低于同行均值。

  需要说明的是,报告期内,儒兴科技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400.97万元、12024.89万元、13773.62万元、7909.3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83%、4.41%、4.86%、4.37%,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37%、4.81%、3.6%、3.08%。那么,在研发费用率与同行均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为何儒兴科技银浆产品的毛利率却始终低于同行均值?(本文首发于钛媒体 APP,作者|邓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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