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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体育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3-07-10 0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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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经计算,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56元/股。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475,078,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9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589,232,123.30元(含税)。2023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现金红利于2023年6月15日发放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651元/股。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华体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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